八、准考证打印
考生请于2009年11月1日至14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九、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和纸质考试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届时,我局将随机抽取部分考生参加无纸化考试。
说明:1.无纸化考试:考场集中设置在市区各院校。2.纸质考试:从今年下半年起,我局将选取部分符合考场设置条件的镇街设置考场,具体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布。
十、证书发放
对具备免试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合格的,发放《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不具备免试条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发放双科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成绩合格证明2年内有效;对《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的,发放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及初级会计电算化证书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港澳考生的报名办法及流程以省财政厅文件公布为准。
东莞市财政局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