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的调整
考纲要求
熟悉工程变更的处理,掌握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考点汇总
一、工程变更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
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常常会出现设计、工程量、计划进度、使用材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统称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二)工程变更的产生原因
1)业主方对项目提出新的要求;2)由于现场施工环境发生了变化;3)由于设计上的错误,必须对图纸作出修改;4)由于使用新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5)由于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引起工程量增减;6)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引起停工和工期拖延。
(三)工程变更的确认
为了有效地控制造价,无论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均需由工程师确认并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一般过程是:提出工程变更→分析提出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目标的影响→分析有关的合同条款和会议、通信记录→初步确定处理变更所需的费用、时间范围和质量要求(向业主提交变更详细报告) →确认工程变更。
(四)工程变更的控制
工程变更按照发生的时间划分,有以下几种:
1.工程尚未开始:这时的变更只需对工程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
2.工程正在施工:这时变更的时间通常很紧迫,甚至可能发生现场停工,等待变更通知。
3.工程已完工:这时进行变更,就必须做返工处理。
(五)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
1.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承包方根据发包方变更通知并按工程师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承包商(施工合同中的乙方)要求对原工程进行变更:1)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六)工程变更价款的计算方法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由承包商提出变更价格,报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调整合同价或顺延工期。
(七)工程变更申请
(八)工程变更中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师的认可权应合理限制。2)工程变更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3)变更程序的对策:①控制施工进度,等待变更谈判结果;②争取以计时工或按承包商的实际费用支出
计算费用补偿;③应有完整的变更实施的记录和照片,并由工程师签字,为索赔作准备。4)承包商不能擅自作主进行工程变更。5)承包商在签订变更协议过程中须提出补偿问题。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业主)确认后执行。
(二)综合单价的调整
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工程变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或合同中约定的幅度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予调整。
(三)材料价格调整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材料价格以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价格进行控制。
(四)措施费用调整
施工期内,措施费用按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书中的措施费用进行控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J措施费用应予调整:1)发包人更改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2)单价合同中,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超过发包人所提工程量清单的工作量。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3)因发包人原因并经承包人同意顺延工期,造成措施费用增加的应予调整;4)施工期间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变化导致措施费中工程税金、规费等变化,应予调整。
责任编辑:sealion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