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09年四川造价工程师考试5月20日-6月20日报名
来源:优易学  2011-5-10 13:09:3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川人办发[2009]169号

  各市(州)人事局、建设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4号)要求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09年10月24-25日举行。

  10月24日上午9:00-11:30考《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2:00-5:00考《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上午9:00-11:30考《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2:00-6:00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造价工程师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报考造价工程师全部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7]77号)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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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伊Ⅴ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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