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说明
来源:优易学  2011-11-18 12:00:0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说明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甘肃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之四: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的范围 
本规则适用我省境内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三、本规则的作用 
1 是编制与审核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2 是编制与审核市政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规则的组成: 
1 说明; 
2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 
3 附录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五、本规则的编制依据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 《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25-2005); 
3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甘肃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等; 
4 现行的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及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等。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采用五级编码。其中,一、二位是第一级编码,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是第二级编码,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是第三级编码,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是第四级编码,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是第五级编码,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D的规定设置,为统一编码;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码。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出现本规则附录D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可进行补充,项目编码的补充应填写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分部工程项目之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字示之, “补×××”只表现第五级编码。 
七、项目名称应以本规则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八、本规则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项目特征栏提供的描述内容中划线部分由编制人依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量计算规则详细描述,未划线部分由编制人结合工程实际及招标人的特殊要求选择描述。项目特征应在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栏中描述。
九、本规则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序的工程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招标人应对本规则工程量清单项目提供的工程内容与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内容进行核对,如有本规则未包括的工程内容应予补充,只补充增加的工程内容,将增加的工程内容列在项目特征描述内容的最后一行的下方。 
十、本规则定额指引是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为依据,按《甘肃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子目指引的,编制人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未指引的编制人可进行补充。 
十一、本规则中项目编码加“甘补”的,是我省对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统一补充项目。 
十二、本规则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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