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技术标准分类方法
5.1总则
5.1.1技术标准一般按标准名称的主体要求分类,其中:a)分部分出版的标准应归入同一子类,按主体要素不宜归入同一子类的,按引导要素分类;b)同一系列的标准宜归入同一子类,按主体要素不能归入同一子类的,可按引导要素分类。
5.1.2标准分类时,一般不按标准名称的补充要素进行归类。
5.1.3产品或部件的术语、技术要求、技术参数、试验方法等归类时:
a)一般宜放入相应产品类或零部件类;
b)在整机上检测的部件参数列入产品类。
5.2技术基础标准
5.2.1技术制图、机械制图、符号、代号、代码、标志等图形、符号语言标准,应列入“制图与图形符号”子类。
5.2.2术语和通用性术语等浯言标准归类时:
a)综合性术语和通用性术语等语言标准列入“术语、数与数值”子类;
b)非综合性、通用性的术语列入各相应子类;
c)无相应子类的术浯列入“术语、数与数值”子类。
5.2.3公差与配合、形位公差、表面特征等互换性与精度标准及实现系列化的标准归类时:
a)一般以列入“互换性基础”;
b)铸件、锻件、冲压件等件的公差列入“工艺标准”的相应子类。
5.2.4螺纹、轴套、花键、键联结及滚花、倒角、中心孔等结构要素应列入“结构要素”子类。
5.2.5通用的标准数值、数值修约规则、特性值、数据去及极限值的判定与表示等标准列入“术语、数与数值”子类。
5.2.6量、单位、单位符号及代码、单位换算的标准列入“量和单位”子类。
5.2.7计算机综合应用、信息化、自动化、机器人方面的标准列入“计算机应用与工业自动化”子类;
5.2.8综合技术管理标准列入“技术标准综合”子类。作为其他技术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市广泛的指导意义。但又不宜列入5.2.1~5.2.7各子类的标准,可列入“技术标准综合”子类。
5.3产品标准
5.3.1土方机械,工程机械、建筑机械的综合性标准列入“产品标准综合”子类。
5.3.2挖掘机,挖掘装载机,掘进机的标准列入“挖掘机械”子类。
5.3.3装载机,推土机、铲运机、平地机、运输车等JB/T 9725规定的铲土运输机械类的标准列入“铲运机械”子类。
5.3.4摊铺机,铣刨机等JB/T 9725规定的路面机械类的标准列入“路面机械”子类。
5.3.5压路机、夯实机的标准列入“压实机械”子类。
5.3.6混凝上输送泵等JB/T 9725规定的混凝土机械类的标准列入“混凝土机械”子类。
5.3.7产品包装及其他工程机械产品标准列入“包装及其他工程机械产品”子类。
5.4设计标准
5.4.1设计准则、设计规范等列入“设计规范”子类。
5.4.2设汁计算方法列入“设计计算”子类。
5.4.3设计图样与文件的格式、编号、要求等列入“安全设计”子类。
5.4.4设计管理标准和为保证与提高设计质量而制定的其他设计标准列入“设计综合”子类。
5.4.5使用产品所涉及的施工对象和施工规范列入“施工对象”子类。
5.5工艺标准
5.5.1铸造工艺、材料、铸件以及涉及铸造的具他标准列入“铸造”子类。
5.5.2锻造工艺、冲压工艺。锻件、冲压件以及涉及锻压的其他标准列入“锻压”子类。
5.5.3焊接与切割工艺、焊接与切割质量、焊接件、切割件、焊接材料、焊接试验以及涉及焊接、切割的其他标准列入“焊接与切割”子类。
5.5.4热处理工艺与质量、热处理工艺材料、热处理工艺试验与检验以及涉及热处理的其他标准列入“热处理”子类。
5.5.5表面保护工艺与质量、表面保护工艺试验与检验以及涉及涂装、涂料的其他表面保护标准列入“表面保护”子类。
5.5.6切削加工工艺守则、切削加工件以及与切削加工、装配有关的标准列入“切削加工与装配”子类。
5.5.7工艺管理标准、综合性的工艺标准以及不宜列入上述子类的其他工艺标准列入“工艺综合”子类。
5.6零部件标准
5.6.1液压气动系统、液压气动元件、液压气动方面的试验方法等标准列入“液压与气动装置”子类。液压气动管接头、液压气功附件不归该类。
5.6.2润滑系统、润滑装置、润滑元件、密封系统、密封装置、密封元件、密封填料等与润滑、密封有关的标准列入“润滑与密封装置”子类。
5.6.3联轴器、离合器、变矩器、变速器、减速器、制动器、传动轴、车轮等有关机械传动的标准列人“传动装置”子类。
5.6.4螺纹紧固件、无螺纹紧固件及组合紧固件列入“紧固件”子类。
5.6.5滚动轴承、滑动轴承及轴承零件列入“轴承”子类。
5.6.6内燃机、内燃机专用零部件及电气、仪表方面的零部件列入“内燃机、电气及仪表”子类。
5.6.7法兰、管件、管路附件、管接头等列入“管路附件及管接头”子类。
5.6.8齿轮与齿轮装置、链带传动与输送装置列入“齿轮、链、带传动”子类。
5.6.9弹簧、操作件及不宜列入上述子类的其他零部件标准列人“弹簧、操作件及其他”子类。
5.7材料标准
5.7.1能源、材料等方面的基础性、综合性标准列入“材料综合”子类。
5.7.2钢铁材料列入“钢铁材料”子类。材料的物理试验、化学分析不列此类。
5.7.3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粉末冶金材料与制品列入“有色金属从粉末冶金”子类。
5.7.4油品列入“油品”干类。
5.7.5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列入“塑料,橡胶”子类。
5.7.6涂料、颜料及其他材料列入“涂料颜料及其他”子类。
5.8设备标准
5.8.1设备方面的基础性、综合性标准列入“设备综合”子类。
5.8.2金属切削机床列入“金属切削机床”子类。
5.8.3铸造设备、锻压设备、焊切设备、电热设备及表面保护设备列入“热工设备”子类
5.8.4电机等电工生产设备、计量检测设备、分析试验仪器等列入“电器设备、检测设备及仪表”子类。
5.8.5起重设备、输送机械、仓储设备、装卸机械及其他设备列入“起重运输设备及其他”子类。
5.9工艺装备标准
5.9.1机械加工用刀具列入“刀具”子类。
5.9.2夹具及夹具零部件列入“夹具”子类。
5.9.3量具、量规、量仪及与测量器具有关的标准列入“量具与量仪”子类。
5.9.4冲模。锻模、压铸模、其他模具,横具零部件列入“模具”子类。
5.9.5钳工工具、气动工具及工位器具列入“工具与上位器具”子类。
5.9.6磨具、磨料列入“磨具与磨料”子类。
5.9.7工艺装备通用性、基础性标准及不宜列人上述各类的工艺装备标准列入“工装综合”子类。
5.10质量、计量、检验标准
5.10.1质量管理、质量体系方面的标准列入“质量管理”子类。
5.10.2计量检定规程列入“计量、检定”子类。
5.10.3物理性能试验、力学性能试验、工艺性能试验、金相检验、无损检测、与物理试验有关的基础标准,及不宜归入其他子类的物料试验标准列入“物理试验”子类。
5.10.4金属化学性能试验、化学分析人法、与化学分析有关的基础标准,及不宜归人其他子类的化学分析标准列入“化学分析”子类。
5.10.5可靠性、数据统计分析、不宜列入其他子类的试验检验标准列入“试验、检验与统计”子类。
5.11安全、卫生、环保标准
5.11.1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的上级文件要求及本企业的要求等列入“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的要求” 子类。
5.11.2有关职业安全、电工安全等通用安全的标准列人“通用安全、职业安全”子类。
5.11.3有关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方面的标准列入“职业卫生”子类。
5.11.4有关环境保护的标准列入“环境保护”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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