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常见问题解答(三)
来源:优易学  2011-11-4 14:21:2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11、什么是食品用香料?其使用有什么规定?
  食品用香料是指能够调配食品用香精的香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附录B所列出的食品用香料名单仅仅能够用于配制食品用的香精。
  12、什么是食品用加工助剂?它有哪些使用规定?
  食品用加工助剂是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润滑、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食品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这些物质应该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附录C.1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不含酶制剂)及附录C.2食品用酶制剂及其来源名单。超过这个名单范围的,应该按照《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卫生行政许可。
  13、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有哪些使用规定?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应由《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附录D.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配合制成。各成分用量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在混合使用时有什么规定?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附录A规定,在表A.1和A.2中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如:同色泽的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标准中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以防腐剂为例说明:两种防腐剂:2-苯基苯酚钠盐用A表示(经查询标准,其最大使用量0.95g/kg)、2,4-二氯苯氧乙酸用B表示(最大使用量0.01g/kg),在混合使用时A/0.95+B/0.01≤1. 
  15、什么是食品分类系统?如何使用?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使用该标准查询添加剂。该标准的食品分类系统共分十六大类。每一大类下分若干亚类,亚类下分次亚类,次亚类下分小类,有的小类还可再分为次小类。如果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说:如果食品大类可用的食品添加剂,则其下的亚类、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所包含的食品均可使用;亚类可以使用的,则其下的次亚类、小类和次小类可以使用,但是,大类不可以使用,另有规定的除外。十六大类如下:
  一是乳与乳制品、二是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三是冷冻饮品、四是水果、蔬菜(包括块根类)、豆类、食用菌、藻类、坚果以及籽类等、五是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六是粮食和粮食制品、七是焙烤食品、八是肉及肉制品、九是水产品极其制品、十是蛋及蛋制品、十一是甜味料、十二是调味品、十三是特殊营养食品、十四是饮料类、十五是酒类、十六是其他类(详见标准附录F.1)。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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