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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08年公开选拔省法院副院长等30名副厅级领导干部
来源:优易学  2011-12-2 20:46: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中共黑龙江省委同意,对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等5个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及职位要求

  1、总经理职位1个

  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职责: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全面工作,组织执行董事会决议。具体包括: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负责公司改革和管理工作,引导和推动公司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计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各种规章和管理制度;指导和协调权属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职位要求:具有旅游行业管理从业工作经历,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熟悉国内外旅游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及方向;具有领导企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维、前瞻意识,能够在复杂局面下驾驭全局、驾驭市场、驾驭企业;熟悉大型企业集团的组织及运作模式。旅游行业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大型旅游企业高管任职经历者优先。

  2、副总经理职位1个

  黑龙江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主要职责:协助总经理分管旅游业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公司旅游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司旅游业务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旅游业务体系的设计及完善;组织拟定公司年度旅游业务经营计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年度旅游业务经营目标的完成;组织、指导并推动所属旅游企业的协同发展。

  职位要求:熟悉旅游行业的政策法规,了解旅游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旅行社、酒店管理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旅游项目市场开拓能力,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能力;具有5年以上旅游行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3、总工程师职位1个

  黑龙江省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

  主要职责:协助总经理分管铁路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规范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公司铁路工程建设管理、技术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定企业新建铁路长远和近期规划,组织制定企业技术改造规划、技术创新项目并负责实施中的技术工作;组织制定铁路技术管理方面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负责铁路工程建设设备管理、安全管理技术工作;负责建立健全铁路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技术方面的管理制度体系;协调技术业务管理部门之间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职位要求:具有铁路工程相关专业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熟悉铁路工程建设、技术管理、施工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了解铁路建设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铁路工程建设、技术管理、预算编审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5年以上铁路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4、总会计师职位2个

  ①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组织拟定并实施财务和资本运营战略;组织企业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编制企业的投融资方案;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审计监督、会计检查和财务分析;参与对外投资、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

  职位要求:具有财经类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财务管理负责人经历,熟悉国内外财经法规、财会制度和行业相关政策,了解国际金融惯例;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营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从事财务、会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投资类企业管理工作经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熟悉化工、热电、房地产行业相关业务者优先。

  ②黑龙江航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主要职责:协助总经理分管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组织拟定并实施财务和资本运营战略;组织企业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组织编制企业的投融资方案;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审计监督、会计检查和财务分析;参与对外投资、企业融资、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

  职位要求:具有财经类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财务管理负责人经历,熟悉国内外财经法规、财会制度和行业相关政策,了解国际金融惯例;有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从事财务、会计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熟悉港口、水上运输及船舶修造行业相关业务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以上5个职位面向全国公选。报考人员除具备所应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外,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和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名。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应聘总经理职位,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副职2年以上任职经历;应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职位,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中层正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处级或相当层次职务3年以上(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到2008年10月31日)。副厅级后备干部(含2005年中共黑龙江省委考察掌握的超过50岁的优秀干部、哈尔滨市正局级后备干部及外省区市地厅级后备干部)和黑龙江省省管企业后备干部报名不受年龄限制。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及40岁以下年轻干部任正处级年限可放宽至1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担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者可以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③分管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

  ④上一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⑤《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组织统一报名或个人自行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7日。推荐单位和报考人员通过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报名,填写《公开选拔干部登记表》并上传二寸免冠照片。报名人员需于笔试前4日内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及港澳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干部管理部门出具的任职经历表、加分项目证明等原件和1套复印件到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办公室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领取准考证。也可持有关证书、材料原件直接报名。工作地点: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党校(哈尔滨市南岗区耀景街20号)主楼二楼会议室。

  每个报考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0人的,取消该公选职位,报考者可改报其它职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公选期间各时段和试用期间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或任用资格。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专业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企业管理类考试,试题分为公共科目和案例分析两部分,按3:7的比例求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另外,担任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可加8分;地厅级后备干部(含2005年中共黑龙江省委考察掌握的超过50岁的优秀干部、哈尔滨市正局级后备干部及外省区市地厅级后备干部)和黑龙江省省管企业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可加5分;获长江学者称号的可加5分;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可加3分;博士生导师可加3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可加2分;获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龙江学者、省级重点学科梯队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梯队后备带头人或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省级学术称号的可加1分。以上各项目加分不累加,按最高项目加分值计算,加入到笔试成绩中。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黑龙江日报》和龙江先锋网(http://www.ljxfw.gov.cn)公告,请注意查询。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领导能力和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由面试考官组和群众代表组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成绩相加,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

  依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针对选拔职位的具体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并进行资历评价,重点考察人选对职位的适应程度。考察结果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

  考察结束后,依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和考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差额提出拟任用建议人选,提交省委常委会议审批,实行差额票决,并按《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

  对进入考察阶段、经考察表现较好、未提拔任用的本省报考人员,在省委下步调整地厅级后备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时作为人选考虑。

  四、待遇和管理

  公开选拔任职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回试用前岗位工作或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办公室共同负责本次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及有关方面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12388,0451-12380。

  有关事宜,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电话:省国资委0451-86489719;省公选办0451-86489717,8648971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委公开选拔部分副厅级干部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办公室

               200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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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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