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申论 >> 申论热点 >> 正文
2010年江西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就业问题
来源:优易学  2011-12-29 15:18:5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二、“七项措施”拓宽大学生就业空间

  2009年1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会议指出,高校毕业生是我国宝贵的人力资源。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

  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7项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要大力开发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工作的毕业生,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到中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毕业生,实施相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扩大中央有关部门实施的面向基层就业项目规模。

  (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落户限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支持困难企业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毕业生,高校的科研专项可吸收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高校要积极开展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五)强化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

  (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所有高校都要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度,从2009年起,用三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见习。在高等职业院校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七)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和成才观。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和课程设置,切实解决学科专业结构设置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使高等教育进一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三、江西七部门联手出台具体政策帮扶返乡农民工创业

  为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全力打造返乡农民工务工平台、创业平台、务农平台,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农业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等七部门共同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扶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

  企业获小额担保贷款不高于200万元

  2009年,江西省将发放18亿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扶持返乡农民工贷款规模不低于2亿元。对企业新增岗位吸纳返乡农民工达到规定比例和要求的,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提供200万元以内的贷款担保;对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返乡农民工提供5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可扩大到20万元,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其新增岗位吸纳其他返乡农民工等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提供200万元以内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50%的利息补贴。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cyth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