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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
来源:优易学  2011-11-14 18:02:0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贯彻这一精神,要求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改革和完善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这既是改革开放30年来财政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也是新阶段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途径。

  第一,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体制保障。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决策既符合我国实际,也借鉴了国际上的经验教训。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归根结底取决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超越阶段和发展水平盲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只会欲速而不达。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保障和改善民生任重而道远。应立足于“基本”,扎扎实实地先把基本公共服务做好。根据这个目标,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基本方向就是确定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重点,并相应保障财力。

  第二,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能否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关系,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地方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应明确其职责,发挥其优势,保护和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必须强调中央权威,保证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在财政管理体制上,必须保持中央对国家财力的相当程度的集中,保持中央强大的宏观调控能力,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有些基本公共服务,如保证国家经济安全需要的粮食储备、石油储备以及医药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等,由中央来做具有明显优势。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又注意调动地方积极性,使二者有机统一,是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体制必须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

  第三,从实际出发,以提高效率为中心。

  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是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中心问题。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国家以有限的财力提供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讲求效率。提高效率的前提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握公共服务的合理范围,探索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和机制,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提高效率的关键是建立根据成本效率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重点的机制,谁有效率就让谁干,怎样配置财力有效率就怎样配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是世界性课题,我们应学习借鉴国外好的做法和经验,更应深入了解国情民意,坚持从国情出发。

  第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

  大体上有三种思路:一是财力配置格局基本不变情况下调整事权安排;二是事权安排格局基本不变情况下调整财力配置;三是事权安排与财力配置相互进行适应性调整。当前,维护主体税种不变的格局,事权安排与财力配置相互进行适应性调整,是较好的选择。分税制改革增强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这个重要成绩来之不易。如果简单按照事权划分,重新调整主体税种的分配,不仅时机不成熟,而且可能会出现主体税种一省一率,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采取从调整支出入手的思路,着眼于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把财力和责任都下放给有比较优势的地方主要是县级政府,是比较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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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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