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教材讲义笔记第一章第五节
来源:优易学  2010-3-5 10:35: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

  1.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

  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根据规定,会计人员在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提示】两种调转登记均为90天。

  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

  具体情况包括:

  (1)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2)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3)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4)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5)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

  (6)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该期限是( )。

  A.30日内

  B.60日内

  C.90日内

  D.180日内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会计从业资格的后续管理。根据规定,会计人员在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办理调转登记。

  【例题·单选题】财政部于2005年1月22日颁布了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 )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06)

  A.1

  B.3

  C.5

  D.7

  [答案]C

  [解析]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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