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河南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教材讲义笔记第一章第五节
来源:优易学  2010-3-5 10:35:4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财会书店

四、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2以财政部26号令形式予以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县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从事会计电算化的,还应当同时取得由省级财政部门颁发初级以上《会计电算化培训合格证》。

  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证持有人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下列会计工作人员(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资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提示】担任总会计师工作的人员也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例题·单选题】( )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B.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员

  C.银行储蓄员

  D.商场收银员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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