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卫生局面向应届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改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和《垫江县教育卫生重点事业单位面向重点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办法(试行)》(垫江人事发〔2008〕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09年毕业的医科类大学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单位:垫江县人民医院(全民差额事业单位)、垫江县中医院(全民差额事业单位)、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全民全额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按编、按岗、按专业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及其他全国“211”大学中重点医学院校(不含二级学院)的09年应届医科类临床、病理、麻醉、影像(超声)、临床检验、医事法学、护理专业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纪律处分记录。
2、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4、学习成绩优良,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自愿在用人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五、招聘岗位(共计20名)
临床10名,其中:县医院2名,中医院6名,保健院2名(其中儿科方向1名);
病理1名(中医院);
麻醉1名(中医院);
影像(超声)3名,其中县医院1名,中医院1名,保健院1名;
临床检验2名(中医院);
护理2名(县医院);
医事法学1名(县中医院)。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和面试。重庆医科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华西医科大学及其他全国“211”大学中重点医学院校(不含二级学院)09年应届医科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0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统一在重庆医科大学设立报名点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对报名符合资格者进行面试,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答辩内容为本学科、本专业相关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医科类双学位者加5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报名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双选会场(重庆陈家坪会展中心)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24日上午9:00——12:00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联系人:刘从放联系电话:13996702105
2、笔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笔试人选(面试结束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3、签约。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考试结束后4小时内电话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就业意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拟聘人员如出现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就业意向协议报县卫生局和县人事局审查备案。
4、复审。由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对已签就业意向协议学生的资格条件(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相关内容)进行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体检。由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对资格复审通过学生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由县人事局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编内的人事关系。
重庆市垫江县卫生局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