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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2011-11-23 9:57:08 来源:优易学(YouYiXue.com) 作者:梦一场

宁波市鄞州区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社区就业,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鄞党办[2006]104号)文件精神和市对本次考录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全区共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71名,各镇(乡)、街道招聘指标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鄞州区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GCD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农村和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197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户籍(一般指家庭地址,下同)所在乡镇(街道),若原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无招聘指标的,可跨乡镇(街道)报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7、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中小学教师和委培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23-24日(8:30—16:30),报名地点在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人力资源市场(鄞州区体育馆旁、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内)。
报名要求: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是鄞州生源的户口薄,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填写《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农村(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二份,附件2),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报名人数低于招聘指标3倍的,酌情核减指标数。
报考者凭考务费发票和身份证,于12月2日-3日工作时间到区人事局1419办公室(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14楼)领取准考证。
3、笔试。笔试由全市统一组织,时间为12月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农村知识和农村工作政策等。笔试成绩单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可于12月10日起登陆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查询。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线人员按各镇乡(街道)招聘指标的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第一批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天内在鄞州人事编制网(http://www.nbyzrs.gov.cn)公布,当部分镇乡(街道)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招聘指标数2倍时,视情况可采用调剂的办法补充人员,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面试时间为12月13日一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体检。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两科成绩之和除以2,再乘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并按各镇乡(街道)招考指标的1.5倍(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不搞复检,一次定性,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6、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以综合考核为主。考核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镇乡(街道)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7、聘用。考核合格者,经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由乡镇(街道)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报考咨询电话:87525115、87525419;
投诉举报电话:96178。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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