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持有2007年GCT有效成绩考生报考合肥工业大学2008年工程硕士的实施办法
各位考生: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2007年报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取得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申请报考我校原报考专业,对此类考生报名条件的审查,按照学位办【2007】36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或学位办【2008】33号文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对于申请我校的同时还要达到下面具体要求:
1、GCT总分≥195分;2、有学士学位(没有学位的一律不接收);3、达到2007年或者2008年合肥工业大学工程硕士报名资格。
同时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可持2007年GCT成绩报考我校2008年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需填写《2008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表》和《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请到研究生培养处文档下载里面下载表格),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复试办法请见研究生培养处网页通知,同时按要求填写下面表格,将此表格在2008年12月25日前以纸质形式邮寄或者传真到研招办。
通信地址: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30009
电话:0551-2901228
传真:0551-2904923
联系人:陈老师、计老师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