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具有丰富的艺术教学与实践经验的学者、教授,同时长期聘请一大批中外著名大师级艺术家为客座教授,并与厦门爱乐乐团合作,提供“交响乐表演”舞台实践基地。2004年我校艺术学院艺术学在全国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评估中排名第五,美术学学科被评为2005年福建省重点学科。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是国家首批招收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试点单位之一。艺术硕士是具有特定艺术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文化艺术部门和学校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我校艺术硕士包括美术、音乐两个专业领域。
美术专业领域设:国画、油画、漆画、书法、岩彩画、多媒体与综合材料、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艺术、公共艺术、雕塑、民间美术与现代设计研究等11个方向。
音乐专业领域设:作曲、合唱指挥、钢琴、声乐、小提琴、大提琴、民乐、双排键、手风琴等9个专业方向。
专业学位代码:550100;计划招生人数:音乐、美术各25人。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
3、 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资格审查
考生应将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实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在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教师应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开具;材料各一式1份)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