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复试成绩情况,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1.学制:采取在职培养,周六、周日上课,学制为两年半至三年。
2.学位: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可以写专题研究或者企业调查研究或案例分析)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核心课程: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
4.方向性选修课:目前开设 CFO 和 CPA 两个方向的选修课程。
八、学习费用
学费:三年合计人民币 6.6万(含团队训练、资料、毕业论文答辩费用),分三年缴纳,每年2.2万,于每学年开学注册时缴清。以上费用一经收缴,概不退还。学生在读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
招生咨询电话:020-84113622 84115584 84115585
电邮地址:mnmpacc@mail.sysu.edu.cn
网 站:www.mpacczd.com(管理学院MPAcc教育中心)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电话:020-84111686
网址:http://graduate.zsu.edu.cn
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
中山大学研究生院
二○○九年六月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