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守 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缺一项不准进入考场。
二、考生参加考试应衣着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进入考场。
三、考生必须自带考试用品,如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调频收音机(播音频率为FM82MHZ)、画板、画架。
四、考生不得将书籍、资料、纸张、笔记本、英汉字典或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及各种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五、每科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考生凭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的右上角以备检查。
六、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正式开考半小时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不得退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七、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缺页、缺题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试进行中,考生应保持肃静,认真答题。不得谈笑、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
九、除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作答外,其他各题一律用蓝、黑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作答或填写,要注意字迹清晰、卷面整洁。答案填涂、书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密封线内一律无效。
十、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不得离开座位,等监考教师将试卷和答题卡、答题纸收齐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任何考场及考试材料带出考场,否则按违规论处。
十一、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本守则。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