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考生持身份证、考生证、考试用条形码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科目:文科类考试科目为语文基础、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理科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化考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450分。
文化考试要求:各科考试均为主观卷与客观卷分卷考试,主观卷在试题卷上作答,客观卷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未在规定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各科考试具体要求见《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招生统一考试XX科目考试大纲》(2005年8月版)。
文化考试时间:2010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语文基础或高等数学;下午2:00—4:00外语;4月11日上午9:00—11:00计算机应用基础。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参加文化考试的,一律不退还报名考务费。
文化考试评卷工作由市高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分科定点、集中评卷。评卷工作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执行。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由市高招办统一向考生公布。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