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若确感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查,申请复查具体要求如下:
1、复查时间:2008年3月6日-3月10日上午9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2、复查办法:考生下载并填写《研究生考试复查卷面分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持准考证和填写好的《申请表》到我校研招办(长江大学东校区行政楼213室)办理成绩复查手续(外地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准考证和填写好《申请表》传真至研招办(传真号0716-8060564)。
3、研招办汇总考生复查名单,并将汇总名单交省考试院进行成绩查询。
4、若成绩复查有误将按《申请表》上的联系方式于3月14日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复查无误的则不再通知。最终成绩以3月15日后网上查询为准。
长江大学研招办
2008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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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