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教育部公布的《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发现,初试日期为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 30 11 30,下午14 00 17 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6日进行(8 30 14 30)。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去年的招生简章没有出现“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6日进行(8 30 14 30)”。据一权威人士透露,“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以往就有,主要是指那些艺术类专业考试,如雕塑,考核的是考生实际技能方面,但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往初试主要是笔试,笔试通过后,技能考试安排在复试进行,但今年把技能考试由复试调整到初试进行,但复试按正常方式进行。“这样使所有的考生都有机会展示自己的才能”,这位权威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初试安排:
1月14日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4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1月15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1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15日下午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