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要,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我部决定批准北京大学等64所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请上述高校根据《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见附件2)精神,认真研究,加强领导,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以及国家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订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实施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0年11月上旬报我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省属高校须经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上报)。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高等学校及相关专业学位类别
序号 单位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1 北京大学 法律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卫生硕士 2 中国人民大学 法律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3 清华大学 法律硕士 工程硕士(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工商管理硕士 4 北京工业大学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 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 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工程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 工程硕士(航空工程) 工商管理硕士 6 中国农业大学 工程硕士(食品工程) 农业推广硕士 7 北京林业大学 风景园林硕士 8 北京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9 首都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 10 中央财经大学 法律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会计硕士 11 北京体育大学 体育硕士 12 中央音乐学院 艺术硕士 13 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 14 中国石油大学 工程硕士(地质工程) 工程硕士(化学工程) 工程硕士(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5 天津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6 河北大学 法律硕士 17 内蒙古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18 沈阳师范大学 教育硕士 法律硕士 19 沈阳工业大学 工程硕士(电气工程) 20 东北大学 工程硕士(控制工程)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21 吉林大学 法律硕士 工程硕士(车辆工程) 公共管理硕士 22 黑龙江大学 法律硕士 23 哈尔滨工业大学 工程硕士(环境工程)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 工程硕士(控制工程) 24 复旦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公共管理硕士 公共卫生硕士 25 同济大学 工程硕士(车辆工程) 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 26 上海交通大学 法律硕士 工程硕士(机械工程) 工商管理硕士 27 上海海洋大学 农业推广硕士 28 华东师范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 教育硕士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29 上海外国语大学 翻译硕士 30 南京大学 法律硕士 会计硕士 翻译硕士 31 南京工业大学 工程硕士(材料工程) 32 河海大学 工程硕士(水利工程) 33 江南大学 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 工程硕士(轻工技术与工程) 工程硕士(食品工程) 34 南京农业大学 兽医硕士 35 南京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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