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值宣传旺季,各式各样的宣传品可谓五花八门,一些培训公司为了吸引眼球,在宣传印刷品广告或横幅广告中将含有“最”字等字眼置于醒目处,并通过多种艺术效果加以强调突出;有的通过“排名”的方式来强调自身的培训效果,虽然口头振振有词,但并无法提供相关依据,严重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规定。工商部门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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