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考办介绍,已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广州市招考办报名考试的考生,须于11月10日至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点(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现场确认。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不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改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据悉,准考证由报考院校(单位)寄给考生,若收不到准考证,考生应在考前一周直接与报考院校(单位)联系。
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秩序,教育部发布的《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中对“违纪处理”明确规定: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此外,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及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当年研究生招考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陈红艳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