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硕士(JM)
(1)法律硕士的含义
随着国家的法制化进程,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硕士专业(简称“法硕”)学位教育应运而生。1996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8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1998年,又允许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目前,经批准的培养单位共有78所。
(2)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学硕士是法学学位系列的一个层次。我们通常所说的“考法律专业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报考法学硕士。
(3)法律硕士培养内容
法律硕士学制2年;教学内容与法学硕士有很大不同,侧重于实务方面。根据1999年修订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覆盖法律二级学科的主要内容,课程结构要体现应用型和复合型的要求,将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作为重要的培养任务和内容。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方式和能力、法律职业行动方式和技能;
3.公共管理硕士(MPA)
(1)MPA的含义
MPA即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的简称,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其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2)MPA与MBA及行政管理的区别
第一, 公共管理不同于工商管理
MPA不同于MBA(工商管理硕士),通俗地讲MBA是一个专门为生意人设计的研究生学位,其目标是培养具有全球化意识的高级管理人才,以应付日益国际化的企业管理。而MPA培养的则是现代公共管理人才。
第二, 公共管理有别于行政管理
受工商管理学等一些现代管理学科的影响,公共管理学在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的同时更重视从管理学、经济学视角来研究管理问题,在重视定性分析的同时更强调定量分析。较之行政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涉及面更宽,除了涉及政府部门的管理,还包括非政府的民间公益性组织的管理。
(3)MPA的培养目标
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德才兼备,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够担当起21世纪中华民族复兴的领导与管理重任的新型高层次公共事务、政府管理和政策研究与咨询的高级人才,为公共部门特别是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培养具有现代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公共管理或政策领域的领导者、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及其他公共服务人才。
(4)培养方式
全日制的MPA一般为一年半到两年。MPA项目的培养方式一般是校内课程学习与校外调研、实习相结合,课程学习占去大部分时间,大约2/3时间,问题研讨和实习约占1/3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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