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确定中央美术学院等32所高校为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等学校的通知》(教学司〔2008〕16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8〕20号),我校从2009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现将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民俗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哲学、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教学论)、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论)、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基础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无机化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植物学、生态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二、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申请人所在学校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211”工程或“985”重点建设高校的申请者我校优先接收。
3、申请人必须获得其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4、申请人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必须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学生数的前10名(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优先考虑接收)。
5、申请人大学英语(CET)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必须通过专业英语4级考试,外语为其它语种的申请者课程考试成绩应在80分以上。
6、申请人大学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申请人须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访问青海师范大学网站首页或研究生部主页,查阅我校当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下载《青海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于10月8日之前,将填写完的申请表格用特快邮寄或送至拟申请专业所在院(系)和我校研招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2、申请者除提供申请表中的有关内容外,还应提供其它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3、申请者还应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所有材料请用A4纸填写和打印(复印)
四、复试、报名
1、申请在我校就读的推免生必须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2、我校研究生部和有关院系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校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参加复试的名单。
3、校推免生工作小组通过复试名单后,由院系通知申请者来校复试。复试工作由各院系组织进行。复试工作约于10月15日前完成。复试形式与统考生复试相同,复试内容与统考生复试处于同一层次和水平。复试时,还应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
4、复试合格并被我校确定拟录取的申请人名单由研究生部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由研究生部发出接收函。时间一般在10月20日左右。
5、申请人凭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推免生校验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n 或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
6、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有效身份证件到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相、缴费等报名事宜)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14日……
7、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项。如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则自动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8、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一般按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类别录取。
五、其他说明
1、推荐免试资格由申请人本科就读学校确定,是否接收由我校决定。
2、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的报名考试。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我校于2009年6月中下旬随其他考生一起寄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材料(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5、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971-6309024,传真:0971-6309024通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38号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部,邮政编码:810008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