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科院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六、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培养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我所职工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九、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十、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半至3年。在职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至4年。
十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报考招收硕博连读生单位的考生,应按培养单位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具体选拔和确认办法由培养单位公布。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