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校2009年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条件等公布如下,欢迎符合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与我校联系。
一、调剂条件: 1.全国统考的考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大学本科毕业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调剂。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调出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国家公布可跨学科的专业除外) 。
4.初试科目基本相同或相近。
二、需求专业:
门 类 |
专业 |
哲学 |
中国哲学、科学技术哲学 |
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法学 |
法学理论、诉讼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共党史、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 |
[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 |
教育学 |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各分方向)、教育史、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特殊教育学、教育法学、比较教育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
[专业学位] 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
文学 |
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
艺术学 |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水彩画、版画、设计) |
理学 |
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凝聚态物理、动物学、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教育技术学 |
工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物理与化学、应用化学 |
管理学 |
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三.调剂手续办理流程: 1.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信息。
2.考生接收到我校同意接收调剂的函或电话后,请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将初试试卷(密封)及本人档案寄到我校研招办。
4.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四.联系方式: 电 话:024—86592979
传 真:024-86592505
E-mail:synuyzb@126.com
联系人: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隋老师、赵老师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邮 编:110034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