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将于近期公布,我校目前进行调剂预报名工作,以下条款如与2009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一、2009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理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遗传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内科学、外科学、神经病学、儿科学、急诊医学、思想政治教育
二、调剂考生调剂要求条件:
我校执行国家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差额复试。
1、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分数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C类地区本学科的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线和单分线)。
2、凡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是本科毕业,有学士学位证书或四级证书(四级成绩≥425分)。
3、凡调剂到我院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医学专业毕业。
4、凡调剂到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均享受公费。
三、具体程序及要求:
1、凡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可以提前来电或来人进行预报名登记。
2、等待分数线
3、确定是否调剂。
在分数线公布后,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统计每个招生专业生源的余缺情况确定拟调剂专业和调剂生源数,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考生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缺额数(即时更新)来电或来人与我办联系,确定是否调剂。
4、办理调剂手续
我校研究生部接受考生调剂后,考生须在约定时间之内填写《包头医学院报考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一份(见附件1),确定具体调剂专业(复试后个别考生的具体调剂专业会根据考生情况、专业特点及面试结果进行调整。)为保障考生的利益,同时保障我院招生工作的正常进行,凡拟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还须填写《包头医学院2009年研究生调剂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交纳个人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汇入《承诺书》中规定的银行帐号后,请将银行回执单的复印件签上本人名字交到研究生部),此个人保证金仅作为我校与考生间的相互承诺,不是我校的收费项目。具体退款事宜详见《调剂承诺书》。
5、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征得我处同意后方可交纳个人保证金,外地调剂考生办理汇款手续前需从包头医学院研究生部网页(http://www.btmc.cn/或http://61.138.94.197/)下载《包头医学院2009年研究生调剂承诺书》),汇款地址等详见《调剂承诺书》,在汇款的同时按要求填写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并在填写后与《包头医学院报考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一同传真(0472-7167832)到我校研究生部,本地考生可将表格直接交到研究生部(保证金务必汇入《承诺书》中所写的银行卡帐号),方为我校接受该调剂考生。
5、4月初全国调剂工作正式开始后,办理了调剂手续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提交调剂信息,并在网上及时查询调剂结果,凡在网上查询结果为同意参加复试者,方为调剂成功。同时须与第一志愿报考院校及时联系,在定的时间内将初试的试卷用特快专递寄我院研究生部(考生不得携带),试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研招办,取消成功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
6、凡已交纳个人保证金和办理了我校调剂相关手续的考生,请在规定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网上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及时查看我校的复试通知,并做确认回复。
7、可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在内蒙古仅限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达斡尔族,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而录取的考生毕业后需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并签订委培协议。
8、我院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生的学费为每人8000元/年。
9、凡调剂成功的考生,随时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看相关信息,我校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复试科目已链接到研究生网上,以方便考生准备复试。其它未明事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
10、拟调剂考生也可直接到研招办办理调剂手续。
11、此调剂办法的解释权在包头医学院研究生部。
注:
(1)凡未经我办同意而传真个人承诺书和交纳个人保证金的我办均不予接收,所寄个人保证金暂不退还。
(2)请慎重签订承诺书,一旦签订,就要履行承诺。
四、调剂联系 1、调剂开始时间: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日
2、联系电话(传真):0472——7167832
3、联系人:赵洪英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