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工作的通知》(教发〔2009〕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09年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院系所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招生规模 |
化学化工学院 |
430105 |
材料工程 |
3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
430109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
430110 |
集成电路工程 |
2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430112 |
计算机技术 |
40 |
二、录取方式及条件 1、录取方式:调剂录取。
2、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参加调剂的考生应是参加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考生初试成绩应超过或达到2009年二区国家最低复试分数线;
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工学门类相关专业,且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
④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考生必须从我校研究生院(筹)网站下载200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如实填写。
2、将申请表及其他材料送到我校研招办,或用特快专递寄往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研究生调剂”字样(地址:皖合肥市肥西路3号安徽大学研招办,邮编230039)。
3、我校审查同意后即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我校发出接收函至考生或原一志愿单位,同时考生本人与原一志愿单位联系申明同意调剂至我校,并协助原报考单位办理正式调剂手续,我校收到一志愿单位出具的正式调剂表(原件,复印件无效)及考生初试试卷,表示调剂成功。
4、同时,调剂考生必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原考研报名网站),通过该网站调剂系统进行网上调剂(说明:该网站调剂系统于4月初开通)。
5、复试名单及相关事项将在网上公布。
四、复试
复试程序与统考硕士研究生流程和时间相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五、收费标准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与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一致。
六、其他
1、奖学金: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同等待遇;
2、在校待遇(含住宿标准):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同等待遇;
3、授予证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校要求修完学分,并通过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4、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即时调整。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