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名称 | 天津理工大学 | |||||||||||||||||||||||||||||||||||||||||||||||||||||||||||||||||||||||||||||||||||||||||||
调剂专业 | 多个专业 | |||||||||||||||||||||||||||||||||||||||||||||||||||||||||||||||||||||||||||||||||||||||||||
是否有公费名额 | 未知 | |||||||||||||||||||||||||||||||||||||||||||||||||||||||||||||||||||||||||||||||||||||||||||
截止时间 | ||||||||||||||||||||||||||||||||||||||||||||||||||||||||||||||||||||||||||||||||||||||||||||
天津理工大学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一、调剂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硕士生A类地区复试资格线所规定的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即;必须是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的上线考生)。 2、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应该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数学一至四视为相同)、专业课与我校课程相同或相近。 3、对本科毕业于“211”工程所属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毕业生(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且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考生,如果通过复试,可优先享受公费指标。 4、不接受专科等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5、上述原则若与2008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调剂程序: 1、需要调剂的考生可从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上下载 调剂录取登记表,(路径为:www.tjut.edu.cn/yjs/)填好后发送到各招生学院的电子信箱,并与负责老师联系。 2、国家线下达后,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的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选择我校作为第一志愿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3、各学院上报确认调剂资格的考生名单,研招办将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上给符合条件的考生 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按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机会。 4、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的报考第一志愿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调取考生初试试卷等材料,按材料到达的先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材料未按时到达或经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6、由于今年国家政策和国家线尚未公布,有调剂意向且符合我校上述调剂原则的考生可以先完成上述调剂程序的第一步。调剂程序如果和教育部2008年调剂政策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注意:所有申请调剂考生都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上提交调剂志愿并确认回复,否则调剂无法完成。(之前用其他方式申请过的考生也需在该系统补交申请)。 由于调剂存在不确定因素,申请调剂的考生请务必与我校相关学院保持联系。 2008.3.22 天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此表请要求调剂的考生如实填写,不可缺项。若因考生填报虚假信息而被录取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请考生将此表填好后直接发送到有关学院联系信箱,以免延误和丢失。各招生的学院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见我校网上调剂通知。 研究生部联系电话:022-23679731 传真:022-23679435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3号 邮编:300191 |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