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专业(暂定)
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西方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世界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2.调剂条件
(1)考生原报考院校为教育部部属院校或省属“211工程”大学。
(2)考生申请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应属同一学科门类,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
(3)调剂分数线:在2009年复试分数线公布前,请参考教育部200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3.考生须提交材料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1日前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810室),外地考生可将调剂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dfiyjs@163.com。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涂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11053,0531-82617572
附件:调剂申请表.doc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