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关于我校09年硕士生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时间等的公告
一、复试分数线
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4月8日会议研究,确定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除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因一志愿上线较多,高于国家线外,其它专业执行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A类考生初试合格资格线,具体如下:
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总分≥290,政治、外国语≥40,设计课二≥90;
工学其它专业(非城市规划与设计)总分≥275,政治、外国语≥37,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6;
理学各专业总分≥280, 政治、外国语≥38,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7;
历史学各专业总分≥290,政治、外国语≥40,历史学专业基础≥120;
哲学各专业总分≥280, 政治、外国语≥37,业务课一、业务课二≥56。
二、复试名单
符合上述分数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报考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在我校没有复试机会及达到B类或C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抓紧时间与外校联系,争取复试机会。
调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调出专业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必须符合调入地区该专业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必须是学科门类相同、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及招生单位的理学自命数学均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
具体调剂工作由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欲调入我校的考生也请抓紧时间办理网上调剂手续(填报调剂我校志愿,如我校同意接收、发放复试通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回复、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于近期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三、破格复试
根据规定,对一些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允许破格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招生规模的3%。
破格条件及程序: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教育部分数线,政治成绩或外国语成绩或统考数学成绩在教育部分数线下5分以内,但在本专业考生专业成绩相对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的第一志愿考生,可申请破格复试(省内高校、中等学校作为师资委托培养的考生破格条件按省规定执行)。申请程序为个人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经专业所在院(系)推荐、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参加复试。请符合破格条件的一志愿考生抓紧时间申请,破格复试申请截止至4月14日,研招办将于复试前公布破格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原则上在4月15-21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确定)。请有关考生及时与报考院(系)联系,并留心报考院(系)的网页。请一志愿上线复试考生、破格复试考生及网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网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不再书面通知。
五、复试验证、成绩核查、信息核对
复试前,由报考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收取复试费(80元/人)。未经报考院(系)资格审查、成绩核查、信息核对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请考生认真核对本人的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门牌号码等),用于接收入学通知书、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协议书或调档函。
六、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有关复试组织、复试程序、录取方法等问题参见《苏州科技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待公布)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