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偷梁换柱”招保险代理。一家广告公司招聘“储备人员”岗位,但在面试中不断询问应聘者营销能力等情况,并介绍保险方面的业务。事实上,这家企业是代理一家保险公司招聘保险业务员,为吸引求职者而发布较为动听的岗位名称。对此,专家建议,求职者可在面试中多了解应聘岗位的实际工作内容。
三是招聘期货交易员“醉翁之意不在酒”。施某到一家公司应聘期货交易员,公司表示当即录用,并要求他付2万元开户操作作为培训,待他付费开户后就不闻不问不予录用。
四是借计件制工种“趁火打劫”。一家工具厂招用钳工,约定月工资为750元,根据计件数量支付报酬,在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工人提出加薪,但企业解释称“最低工资标准不适用于计件工”。专家提醒,员工可对劳动定额标准过高的企业向劳动部门投诉。
五是以“见习岗位”为名“浑水摸鱼”。一家公司招聘网络管理员岗位,明确表示月薪为2000元,但招聘后却与员工签订“见习协议”,每月仅支付504元的“见习补贴”。专家指出,发布见习岗位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劳动保障部门见习基地资质,否则不得发布所谓的见习岗位。
七是要求“上岗前先缴费培训”。一家广告公司招聘档案文员职位,面试中要求应聘者先到某某职校付费参加培训,考核后合格方可录用,但培训结束后却告知条件不符、岗位已满,不予录用。
八是“无中生有”骗取汇款。一家公司通过电子邮件欺骗上网求职者,告知“聘用你为经理助理”,月薪5000元,同时称“公司在外地,希望汇款200元至公司账号,表示应聘诚意”。求职者汇款后就再也联系不上这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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