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
考点1社会主义文化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
重要表现
(1) 社会主义文化亦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有机统一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这是由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要求和本质所决定的。没有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更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
(2) 社会主义文化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优越于其他社会的根本标志之一。社会主义社会与其他社会形态相比,其优越性不仅表现在经济和政治方面,还表现在思想文化方面,社会主义社会应该而且能够创造出比其他社会形态更加进步的精神文明。
考点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要保证,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第一,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正确发展方向提供思想保证。第二,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第三,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四,是我国赢得同资本主义的比较优势,实现中华民族振兴的重要精神条件。总之,一个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一个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一个是“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这就是我们今天对精神文明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社会主义如果没有这个特征,就不是一个完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如果没有这样的目标和保证,就会使现代化丢失政治方向、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因此,必须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经济越发展,精神文明越要抓好。
考点3正确认识和处理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的相互关系
(1) 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促进的。物质文明建设是基础,对精神文明建设起着最终的决定作用,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起着巨大的反作用。没有经济的发展,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就失去了物质基础;没有社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的进步,物质文明也就失去了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因此,两个文明必须一起抓,不能一手硬,一手软。
(2)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更新,为精神文明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也出现了一些消极现象,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着新的课题和任务。因此,只有处理好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考点4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
(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依法治国,也要以德治国。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②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非常重要。③以德治国绝不意味着用德治取代法治,更不是回到传统的德治模式。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德治是一个国家治理过程的系统工程,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2) 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依据。第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需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是德治经济。市场经济的运行既需要法律做保障,也需要遵循诚信原则。第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需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
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障,而依法治国又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第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表现,离不开法制保障。
(3) 实施以德治国的意义。以德治国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治国经验基础上提出的科学论断,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实施以德治国,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治国体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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