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暂行)》规定,经专家评审、教育厅研究,共评选产生拟授奖成果15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现予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1月2日。拟授奖成果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向教育厅高教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高教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高教处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29号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邮编:850000;联系电话:0891-6324446;电子邮箱:xzjytgjc@sina.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拟授奖成果名单
高 教 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