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12-13 9:27:06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各开放大学:  为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管,现就2012年度、2013年度网络教育年报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年检的对象及范围  按照《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年报年检对象及范围为67所普通高校的现代远程教育,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的开放教育,以及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持服务情况。  二、年报年检的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年度工作自检要点》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年度工作自检要点》(分别见附件2、3)的要求,开展自检工作。特别要加大对招生、考试、教学过程保障和校外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的自查力度。要做好年度数据统计分析,如实填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分别见附件4、5),撰写年度工作自检报告,并提交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和学校近年来改革创新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教育部将根据各校提交的报告编印年度网络教育与开放教育质量报告。  2.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的要求,做好属地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以下简称校外学习中心)的检查评估工作。通过高校网络教育质量监管系统(网址:http://wljy.moe.edu.cn/,以下简称监管系统)上报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报告及结果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6)。要及时将检查评估结果反馈给校外学习中心所属试点普通高校或中央电大,并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教育部将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开的相关检查评估结果公布在“中国现代远程与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www.cdce.cn)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对本省电大教学站点的检查评估工作。各有关高校、公共服务体系要按照校外学习中心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所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认真配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检查评估。  3.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与全国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以下简称协作组)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成立年报年检专家组和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做好年报年检各项工作,并及时将有关结果上报教育部。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年报年检工作。教育部将根据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年报年检统计分析、实地抽查和年报年检等工作结果,审定年报年检结果。对于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的依托单位进行严肃查处。教育部将公布有关年报年检统计与分析数据和年检结果。  5.各试点普通高校要结合年报年检工作对试点以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教育部将适时启动对67所试点普通高校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评估与验收工作(另行通知),历次年报年检数据、结果和总结报告将作为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6. 6所开放大学在参与中央电大开放教育年报年检工作的同时,要开展“探索开放大学建设模式”试点总结自评工作,并提交试点工作进展报告。教育部将在今年底组织专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另行通知)。  三、年报年检的报送  1.年报年检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监管系统实现年报年检工作的网上报送、自动统计分析和网上年检,并以年报数据为基础建立网络教育基本状态数据库。  2.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年报年检主管领导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年报年检材料的上报,认真做好监管系统的使用与管理。通过监管系统上报或修改的材料数据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试点高校主管领导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或改动。  3.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年报数据和自检报告由中央电大分别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自检报告同时报送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4.2012年度、2013年度的年报年检工作合并进行。各有关单位通过用户代码、用户名、密码及U-KEY登录监管系统,具体报送要求和操作办法将通过系统发布。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拒绝参加年报年检工作。  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校外学习中心的检查评估结果,供考生及社会大众查询。各试点高校要结合年报年检工作将办学情况及相关政策公布在本校的门户网站。  联系方式:徐璐、刘英,010-66097822/6266,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附件:1.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实施办法          2.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年度工作自检要点          3. 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年度工作自检要点          4.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doc     5. 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doc     6. 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结果统计表.doc教育部办公厅2013年10月15日附件1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2012年度、2013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实施办法  一、年报年检对象及范围  年报年检对象及范围为67所普通高校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情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的开放教育实施情况,以及中央电大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支持服务情况。中央电大负责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自检工作。  二、年报年检包括自检、年报、抽查和年检四个工作步骤  1.自检由各有关单位分别根据《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年度工作自检要点》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年度工作自检要点》(以下统称《自检要点》)的要求进行,并分别填写《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情况年度统计表》(以下统称《统计表》)。中央电大负责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自检工作。各高校、公共服务体系要加强对所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和指导。  2.年报包括数据报表、自检报告、教学质量报告和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报告。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教育部《自检要点》的要求,通过监管系统报送年报材料。省级及以下电大的开放教育、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的年报材料由中央电大分别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自检报告同时报送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抽查是对有关单位的专项实地检查。根据年报年检反映的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4.年检是对有关单位的年度综合审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试点高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所设的校外学习中心进行检查评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检查评估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对学习服务支持不到位的校外学习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学习中心予以撤销,并视违规情节轻重追究依托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将委托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全国高等学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组织成立年报年检专家组和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制定年报年检实施工作细则,具体实施年报年检工作。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要对高校网络教学过程和学生反馈等情况开展网上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报年报年检专家组。年报年检专家组要根据各单位提交的年报数据、自检和教学质量等报告,结合网络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检查情况,开展网上年检、实地抽查和年报数据统计分析,撰写年报年检统计分析、实地抽查和年报年检工作等报告并上报教育部。  教育部将根据校外学习中心检查评估、年报年检统计分析、实地抽查和年报年检等工作结果,审定年报年检结果。对于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试点高校和校外学习中心的依托单位进行严肃查处。教育部将公布有关年报年检统计与分析数据和年检结果。  三、年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一)67所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和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的年检结果和相应处理  1.试点高校的年检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1)试点高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社会和学生反应强烈。  (2)教学质量低下,教学环节及教学管理严重不到位,教学计划不符合人才培养规格的要求。  (3)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报材料;年报年检内容严重失实;拒绝参与年报年检。  2. 对于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高校,教育部将组织复查,并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下列处理:  (1)责令高校暂停在部分区域或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2)责令高校暂停部分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专业的招生,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3)责令高校停止网络教育或开放教育招生一年及一年以上,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招生。  (4)取消学校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资格。  3.年检结果合格的试点高校,可继续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  (二)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年检结果和相应处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年检结果为不合格:  (1)违反主办试点高校的委托授权,在招生、宣传、考试等服务方面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社会和学生反应强烈。  (2)教学支持服务严重不到位,出现群体服务质量事故,严重影响学生利益。  (3)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年报材料;年报年检内容严重失实;拒绝参与年报年检。  2.若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年检不合格,教育部将组织复查,并根据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予以下列处理:  (1)责令中央电大暂停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在部分校外学习中心的招生服务工作,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  (2)责令中央电大减少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合作高校及网络教育专业的数量,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  (3)责令中央电大控制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中开展招生服务的学习中心数量及学生规模,并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  (4)取消公共服务体系资格。  3.年检结果合格,可继续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附件2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年度工作自检要点  一、学校对网络教育的定位、管理体制和办学条件  1.1学校对网络教育的发展定位、指导思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机构设置;分析说明办学规模与本校网络教育学习支持服务能力是否适应;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  1.2本年度学校(党委、行政)在规范办学和质量管理上的专项讨论情况。与上年度相比有何新举措和进展;本年度学校在远程教育管理方面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列出名称并提供附件)。  1.3以校企合作方式举办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说明合作的形式和内容。  1.4远程教育机构的硬件条件(包括局域网、各类服务器、Internet带宽)及有关数据统计(累计、新增);分析说明是否满足教学和学习需求;分析说明招生规模与本校网络教育教学支持服务水平是否相当;规模、效益、质量三者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新技术、新媒体的应用情况。  1.5本年度远程教育机构的专职管理队伍、开发队伍和课件制作队伍的基本情况和培训情况。  1.6本年度远程教育机构的师资配备情况和师资培训情况(包括师资来源、专职师资比例等);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比例,具体说明教师数是否可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1.7本年度资金来源、收费及投入和管理情况(包括学校投入、自筹资金以及吸收社会资金情况及比例;学费收取标准和相关政策,提供物价部门各类收费的批准文件,本年度远程教育各种投入统计)。  二、招生管理  2.1本年度学校远程教育的招生对象、招生专业和层次、招生方式、招生地域、招生政策、自主考试课程情况,给出每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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