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来源:优易学 2013-7-13 18:3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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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条例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主持会议并讲话。据了解,条例明确终身教育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促进学习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本级政府教育经费预算,保证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条例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等开放教育课程、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促进终身教育发展。条例规定,逐步建立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行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从事终身教育的专职教师在业务进修、专业技术考核等方面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的权利。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不得未经登记擅自从事培训活动,不得挪用办学经费,不得恶意终止办学等。刘云耕指出,本次会议通过的《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作为本市的创制性立法,明确规定了本市终身教育的统筹协调部门、终身教育学分转换机制、专职教师职务评聘通道、相关培训机构的设立程序及监管要求等,对满足市民终身学习需求、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授权,抓紧制定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争取与法规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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