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0名经所在高校校长实名推荐的专科学生,在通过上海金融学院组织的多轮面试后,被该校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等本科专业正式录取。这是上海金融学院在专升本考生中试行“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招生改革试点后录取的首批学生。作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今年,上海金融学院在“专升本”招生中试行“大学校长推荐制”。凡符合 “专升本”报考资格且在大专期间学习成绩居所在学校前20%的学生,经其所在高校(专科期间)分管校长的实名推荐,可免于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通过上海金融学院组织的面试后直接录取。为给学生更多自主选择和发展的机会,通过面试的学生可在金融学院招收专业中任选专业。为进一步探索多渠道选拔优秀人才,根据金融学院“大学校长推荐制”试行细则,凡在大专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大专期间获得全国各类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在精神文明建设或见义勇为方面作出杰出贡献,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不受“大专期间学习成绩居所在学校前20%”条件限制,可获得推荐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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