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出台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来源:优易学  2013-7-13 18:18:39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上海地方标准《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标志着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方面的地方标准正式面世。该规范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校学生公寓管理,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共设十二章二十三节,主要包括公寓管理与服务的范围、配套设施、日常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等内容。《规范》明确学生公寓配套设施的设置应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公寓周边宜配置食堂、浴室、商店等生活服务场所;管理服务宜采取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方式;实行24小时值班,实施封闭管理;公寓区域24小时有保安人员巡视。值得注意的是,《规范》对相关禁止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学生公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细菌和病毒标本、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做实验;不得焚烧物品、私拉电线、私设灯头和使用床头灯;不得擅自挪动消防器材;不得使用燃气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器具,不等使用危害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的电器等。此外,《规范》明确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每年应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测评,对管理服务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测评可采用自我测评、师生测评和第三方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据悉,目前上海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约62万人,其中在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近50万人,约八成大学生住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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