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等做好2013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据悉,上海市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人数将有七千余名。上海市奖学金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据了解,上海市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得奖学金人数比例按在校生总数的5%计算。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按各学校获奖总人数的20%、30%、50%比例分配。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元。获得上海市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免费教育政策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据悉,申报上海市奖学金可通过两种渠道:第一,符合申请上海市奖学金获得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表》,报校领导集体评审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备案。第二,由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名单,并由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学生申请表》,报校领导集体评审通过后,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备案。 本次申报时间节点为2013年5月14-17日,各学校须通过“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情况数据库”,将本校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提交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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