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完成市对区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督导认定
来源:优易学  2013-7-13 18:16:10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2011年3月,教育部与上海市政府签署了《关于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市政府承诺全市18个区县(目前拆并为17个区县),到2012年底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市级人民政府认定。根据备忘录精神,按照《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到2020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的要求,上海用两年时间完成了对17个区县政府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政工作,完成了市级人民政府对区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认定,并将在近期上报国家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给予认定。本市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督政的基本概况以兑现备忘录承诺为契机,上海坚持公平优质的价值取向,在制度建设和实践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在政策导向上,重视整体性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中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本市先后出台了四个方面的文件规定:一是上海市政府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对区县政府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的实施意见》,二是市教委、市政府督导室出台了《关于开展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综合督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市教委出台了《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四是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出台了《上海市贯彻执行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对区县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指标》。这些文件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上海义务教育追求优质均衡和内涵发展的政策导向。——在督导评估研究上,努力体现高于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水平。按照国家教育体制改革办公室下达的任务,上海承担了《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考核和评估机制的研究》的国家重点课题项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教科院、市教育评估院、华东师大、上师大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了《上海市与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比较分析及督政机制的创新与实践》的研究,着眼于均衡发展的国家战略、立足于上海特定的历史方位、注重于上海全国的比较分析、致力于上海推进的有利条件、凸现于上海指标的引领导向、突破于督政机制的创新展望,全面提出了努力体现高于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水平的工作目标。此项课题研究成果已在督导工作中得到充分应用。——在推进督政实践上,通过“先行先试”和全面推进,17个区县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部通过市级督导认定。在签订备忘录后,本市于2011年下半年启动了对徐汇、松江、崇明3个区县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政的先行先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本市相关指标进行完善后,市教育督导室于2012学年结束前,完成了其余14个区的督政工作。督政过程中,17个区县长全部与会,体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所有区县政府委办局正职接受市督政组的质询,体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主体的落实。督政组还召开了各类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学校,并进教室随堂听课。至此,本市17个区县中,11个区县接受了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暨义务教育发展的综合督政,6个区县接受了义务教育发展的专项督政,兑现了上海市政府与教育部备忘录的承诺。本市达到教育部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各项规定的情况根据教育部“一个门槛,两项评估内容,一个公众满意度”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规定,本市达成度如下:上海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了国家“一个门槛”的规定。教育部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即“一个门槛”)后进行。经教育部备案认定的本市义务教育8项基本办学标准为: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师生比,专任教师高一层次学历比例,班额,计算机生机比,生均图书册数,生均公用经费。目前本市各区县义务教育所有中小学校都达到了办学基本标准,符合教育部“一个门槛”的督导规定要求。上海区县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符合国家规定“两项评估内容”的要求。教育部规定的“两项评估内容”,一是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二是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评估。依据2012年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上海所有区县小学和初中8项指标的差异系数,均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标准。上海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评估内容主要是政府履行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以及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经市对17个区县督政结果表明,本市各区县已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达到了教育部规定的“两项评估内容”的要求。上海对各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的调查,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根据教育部规定,本市按照“问卷调查人数按县域常住人口的1.5‰确定,其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等要求,建立了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制度。本市通过整群抽样的方式,开展四大类别的问卷调查,体现了民意代表的广泛性和参与性。此次公众满意度调查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专业机构集中汇总、分析,严格确保了问卷结果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本市17个区县实现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目标的共同特征在推进区县教育现代化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综合督政中,本市17个区县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上体现了6大共同特征。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到位。本市各区县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四个统一”,即经费拨款标准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学校办学条件配置标准统一、教师编制配置标准统一。一是义务教育实施绩效工资制度以来,上海做到了两个“基本持平”,即远郊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年收入与市区教师基本持平,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年收入与公务员基本持平。二是加大市级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远郊、财政困难和人口导入区县。崇明县作为本市唯一郊县生均拨款已在全市居第4位。三是确保公建配套学校与住宅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2011年本市17个区县教育公建配套应建数为72个,当年计划落实率达到93.1%。四是随着人口导入、教育规模快速扩张,本市各区县编办、人保等部门优先保证教师招录。以浦东新区为例,2010—2012年分别招录教师896人、977人和1194人,基本满足入学高峰对师资的需求。义务教育公平得到保障。为保障教育机会公平和条件保障公平,本市一是严格控制班额,规定“小学、初中各年级班级学额一般为40人”,“人口导入区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50人”。2011年,本市各区县小学、初中阶段班额达标率平均为72.9%和93.7%,分别比上年提升1.5和11.3个百分点。二是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益,当前,全市随迁子女已占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52%,这些孩子100%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在8个中心城区就读的学生100%进入公办学校。2011年26.5%的随迁子女进入符合办学标准的157所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免费就读。三是创设教育公平的条件,本市生均预算内经费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在生师比、高一层次学历等教师队伍发展指标上,各项数据也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全市郊区和城区的差距很小。问卷调查显示,93.6%的家长认为学校间教育设施设备基本没有差距或差距在逐步缩小。城乡一体优质资源共享。本市在创新管理制度和机制上,一是实行城郊结对联动,城区分别与郊区县建立教育对口合作交流。以黄浦和静安为例,2012年两区从区级财力中拨出3亿多元,支援崇明、奉贤等区县的教育发展。二是实施“委托管理”,郊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委托市区品牌中小学或教育机构管理。2007年起,全市共有109批次学校参与了三轮委托管理项目。问卷调查显示,86%的家长对孩子所在学校的总体办学水平表示“很满意”或“满意”。三是采取教师柔性流动等措施,不断提升区域内部教师队伍的造血机制。64.8%的家长认为孩子所在学校教师与周边学校教师总体素质基本没有差距,26.2%的家长认为差距在缩小;70.4%的校长认为,区县政府出台的推进师资均衡配置的举措能有效落实;86%的教师认为所在区县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辐射工作发挥了作用。形成内涵发展引领机制。近年来,本市不断强调教育思想领导和专业引领,实施了一系列创新举措。一是出台《上海市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试行)》,体现正确的教育价值导向。问卷调查显示,95.9%的校长认为区县政府不再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排名作为评价学校的主要依据。二是2011年起陆续推出“新优质学校”,落实“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的理念。这类学校最重要特质为“三个不”:不挑生源,不集聚资源,不以分数排名为教育追求。95.5%的校长、79.4%的教师对“新优质学校”有较高的认知度。三是全市小学推广“快乐活动日”,每周安排半天时间让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并向初中低年级拓展,以此落实“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理念。91%的家长、97.4%的教师表示“快乐活动日”得到有效落实;94.8%的家长、95.9%的教师认为体锻“一小时”得到有效落实。区域就近入学达成度高。2007年起,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组织近百位专兼职督学,对各区县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专项督导。经对2011年招生专项督导家长问卷调查分析,家长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信息的工作满意度达到95.7%,保障了家长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17个区县就近入学率均在90%以上,不少学校已呈现出“一校一特”和“一校一品”的发展态势。公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此次问卷调查,全市17个区县共回收有效问卷57257份,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卷552份;校长卷1099份;教师卷11910份;学生家长卷43696份。在“您对所在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否满意?”一题中,选择“满意”或“较满意”的,各区县平均达到82%;选择“一般”的,占15.3%;选择“不满意”或“不清楚”的,占2.7%。各区县中,公众满意度最高的为92.3%,最低的为72.3%。家长问卷结果表明,学历层次越高的市民对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越强烈,而在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区,家长对均衡发展满意度较高:8个市区家长满意度平均为80%;9个郊区县家长满意度平均为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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