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安徽、湖南、湖北、江西、陕西、广西、内蒙古八省(自治区)的申请,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检查组,于2006年10月至2007年7月先后对上述八省区的“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以下简称“两基”国检)。经检查,八省区“两基”攻坚县全部按规划实现了“两基”,“两基”攻坚任务如期完成,“两基”主要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根据督导检查结果和各省区整改情况,教育部认定,山西等八省区实现了“两基”目标。 一、八省区“两基”国检基本情况 赴八省区的“两基”国检分别由张天保、陶西平、王湛、刘仲、吴恒等省部级领导带队,近80人次的国家督学参加。检查组在每省区分3-4路,每路抽查2-3个县,每县抽查2-3个乡镇和若干所学校,共检查了52个市(州、盟)、56个县(市、旗)、113个乡镇和323所学校。所抽查的既有经济较发达县,也有国家或省级贫困县;既有“两基”攻坚县,也有“两基”巩固提高县。督导检查的重点是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普及程度、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 八省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两基”国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对如何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作出了明确批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在区政府“两基”攻坚的汇报上批示:“‘两基’攻坚意义重大,务必抓好。”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提出,发展农村教育要解决认识问题、感情问题、工作作风问题。陕西省省长袁纯清指出:各级政府领导同志,都应该把成为“教育省长”、“教育市长”、“教育县长”作为一个理念。内蒙古自治区主席杨晶提出:“全面完成‘两基’攻坚任务,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无论有多么大的困难,都不能动摇。”湖南省长周强明确提出要以“两基”国检为契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 八省区普遍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形成了书记省长亲自抓、常务省长重点抓、分管省长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各省区自下而上普遍开展了“两基”自查工作,针对查出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升了“两基”工作水平。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组所到的市、县、乡镇和学校,都由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迎检工作扎实细致,较好地反映了“两基”情况。 二、八省区“两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各省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 八省区政府对“两基”工作高度重视,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两基”作为最大的民心工程,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八省区各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两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湖南、安徽等省还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制,把领导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作为政绩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各市县政府也高度重视“两基”,将“两基”职责具体分解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解决“两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履行教育责任,不断加大教育投入。 八省区政府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对义务教育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基本做到了义务教育经费由县级政府统筹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级财政统筹发放,校长、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2002年以后八省区均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八省区普遍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湖北、江西、广西连续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了“三个增长”。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八省区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均按规定做到了“省拿大头”。江西、陕西大幅度提高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使学校公用经费明显增加,学校运转得到保障,乱收费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江西还在全国率先实行城乡同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内蒙古自治区2004年秋在全国率先实行“两免一补”,目前全自治区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了“两免一补”待遇。 八省区积极实施国家二期义教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项目,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D类危房得到及时消除,新建了大量学生宿舍,生均校舍面积进一步扩大,三种模式的现代远程教育使贫困地区的孩子也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三)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提高教育质量。 八省区将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实施素质教育的长远性、根本性措施来抓。一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解决农村教师数量不足问题。湖北省在2004年启动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每年选拔一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中学任教,在全国带了个好头。湖南省从2006年起,面向全省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采取减免学杂费并给予适当生活补贴的办法,为农村乡镇以上小学每年定向培养1000名以上五年制大专层次教师。二是积极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聘任制,优化教师队伍。广西积极清理在编不在岗教师,清退不合格教师,代课人员由1997年的15.3万人减少到2.7万人。山西省加大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精简乡镇教办60多个、管理人员2200多人,分流教职工近2万人,这项工作得到教育部的肯定。三是加强教师培训。湖北省2005年启动“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依托武汉地区高校每年免费培训教师。内蒙古充分发挥远程网校功能开展培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建立教师交流制度,鼓励城市教师向农村流动,经济发达地区教师向经济困难地区流动。陕西省规定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按20%的比例向薄弱学校流动。 (四)关注弱势群体,狠抓控辍保学。 加强控辍保学,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各省区“两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安徽、江西针对流动人口多的问题,加强了对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陕西、广西提高了对贫困家庭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内蒙古积极探索以学生寄宿制和助学金为主的公办学校的办学模式,有效保证了少数民族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八省区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努力为学生创造“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的教育环境。 三、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八省区“两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是,目前“两基”的标准还是较低的,达标也是初步的、基本的,在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均衡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任重而道远。 (一)教育经费投入仍然不足。一是教育投入的有些规定未能落实。《义务教育法》规定要做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近三年,山西、陕西和所查一些市县都有一些年份没有做到教育经费“第一个增长”,内蒙古近三年均没有做到。有的市县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存在“挤出效应”。八省区普遍存在城市教育费附加没能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的问题,且都有相当数量的教育欠债。二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还较低,广西、湖南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低,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面较窄,补助标准不够高。三是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仍有缺口。内蒙古尚有20万应当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寄宿。广西、陕西一些寄宿制学校食堂、浴室等设施不配套。安徽农村中小学危房率较高。山西、江西、湖南、湖北一些农村中小学校课桌椅破旧,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陈旧,音体美器材短缺。 (二)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普遍存在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山西、安徽、江西、广西、陕西的一些县(市)农村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仍有相当数量的代课人员。农村中小学高职称教师比例普遍偏低,教师年龄老化,知识陈旧,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普遍难以适应新课改的要求。英语、计算机、音体美等学科专任师资匮乏,影响素质教育的实施。不少地方没能落实学校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的规定。农村教师待遇低、住房难等问题也影响了队伍的稳定。 (三)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仍较大。尽管近几年八省区均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城镇薄弱学校的投入,但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校际差距仍然较大。一是硬件设施差距大。农村中小学的教学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设备配置低于城镇学校水平,如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湖南城市为67.64%,农村仅为29.18%;初中建网学校比例,安徽城市为37.66%,农村只有8.01%。二是师资队伍差距大。山西、安徽、陕西、江西等省普遍存在城镇教师超编、农村缺编的问题。农村骨干教师少,缺乏学科带头人。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补充新教师难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三是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差距大。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加上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导致城镇生源骤增,八省区城镇大班额现象都很突出。农村发展寄宿制学校后,一些学校相应的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不到位,不少学校存在安全隐患。 国家教育督导团针对八省区“两基”国检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提出整改方案。 四、“两基”国检的效果 (一)进一步增强了省区政府主要领导对义务教育的重视程度。 八省区政府主要领导王金山、罗清泉、袁纯清、杨晶和省委、政府领导成员范堆相、肖捷、凌成兴、沈北海等出席了“两基”国检汇报会或反馈意见会,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一致表示要认真研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广西壮族自治区陆兵主席因病住院,没能出席反馈意见会,在病床上致信自治区“两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求坚决按检查组提出的意见,现在能解决的立即解决,现在解决有困难的抓紧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杨晶主席在反馈意见会上明确表态,要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以全面实现“两基”的历史性成就向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湖南省常务副省长肖捷提出要采取八项措施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八省区均按照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 (二)进一步推动了义务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八省区以迎国检为契机,重点解决“两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两基”工作再上了一个新台阶。内蒙古自治区2003年至2005年没有做到教育经费“第一个增长”,总计欠拨教育经费24.47亿元。“两基”国检之前,自治区政府与12个盟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承诺用5年时间将欠拨的教育经费全部补齐。陕西省通过自查和整改,补拨了前三年欠拨的教育经费。榆林市针对检查组指出的2004至2006年欠拨4.25亿元教育经费问题,连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年底前全部补拨到位,市财政第二天就先补拨1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整改补拨各类教育经费17.4亿元。湖南省一些县通过整改加大投入力度,仅24个县就追补教育经费1.13亿元。 教育部近期向八省区人民政府印发了“两基”督导检查的意见,希望各省区在实现“两基”目标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把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继续摆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对新形势下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全省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同时请各省区将国家教育督导团的“两基”督导检查意见,在省(区)内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国家教育督导团将视情况对各省区“两基”巩固工作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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