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你市2006年12月5日《关于商请对我市“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函》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重庆市实施“两基”工作有关材料的函》(渝府函[2007]118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国家教育督导团决定于今年9月下旬对你市“两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样方式,重点检查“两基”攻坚县,也检查“两基”巩固提高县。 另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巫溪县基本消除了“两基”薄弱环节,通过了复查,将在公布第十三批“两基”县(市、区)复查结果时予以公布。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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