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我部2006年职业教育工作要点提出的中等职业学校继续扩大招生100万人,同时,进一步做好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招生规模要达到40万人的要求。我司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上报的2006年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基础上,提出了2006年分省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草案),并在2006年度职成教工作会议暨中职招生工作会议上,充分听取了各省的意见。现将经调整修改后的2006年分省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和东部对西部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跨省招生指导性生源安排(详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上述两个计划安排,做好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附件: 1.2006年分省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性招生计划 2.2006年东部对西部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跨省招生指导性生源安排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二○○六年三月十七日 关于印发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导性计划的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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