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2:48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sh;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高校本科评估体系;建设2000所左右国家级和一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条件,将教师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纳入管理常规;鼓励高等学校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表率并为社会服务,支持其相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文化传承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和汉字书写能力训练评测。  ——充分发挥国家语委委员单位作用,巩固、完善与相关行业系统的工作联系制度和协调制度,并做好相关服务;推动旅游、卫生、民航、公交、民政等部门和行业系统语言文字工作取得进展。  3.以评估推动各类城市实现新世纪初叶工作目标。开展一类城市评估工作的总结、表彰,提高评估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继续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指导思想,推动二、三类城市评估工作的完成。  4.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和管理,完善语言文字测评体系,提高其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扩大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学生及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的普通话与规范汉字书写能力培训测试;开展测试工作评估,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确保测试质量;建成测试信息管理系统和测试题库系统,推动测试手段自动化的研究和实施。  ——公布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大纲、等级标准和评分办法,建成测试题库和试卷生成系统,明确测试组织机构和测试办法,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实施测试,并力争将测试水平与相关行业的职业准入挂钩;完成“中文应用能力水平测试研究”课题。  5.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力度。  ——继续组织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使活动向小城镇和农村拓展,扩大社会参与面,探索新的组织方式,创新宣传手段,使活动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加强媒体宣传,扩大宣传面;进一步完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平台,深化语言文字政务信息化工作;做好重大事项和信息的报送和新闻发布。  ——组织好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等宣传纪念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与信息化工作,提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1.加快规范标准建设及其宣传培训和测查认证工作。开展语言文字标准化现状调研和规划工作,完善语言文字标准体系;抓好最急需的、影响面大的规范标准的研制工作,审定发布《规范汉字表》以及汉字属性、汉语语音、语汇以及外语应用等系列规范,及时整合、修订已发布的规范标准;加快中文信息处理规范标准建设步伐,为国家标准化发展战略服务;充分发挥全国语言文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会、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测查认证中心和有关学会的作用,做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咨询、培训及语言文字应用产品的标准符合性认证工作;进一步开展中国文字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与港澳台地区中文信息处理标准的协调统一。  2.加强科学研究,推动语言文字基础工程建设。努力推动语言文字的应用研究和学科建设,推进语言文字研究手段和语言文字工作手段的现代化;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实践的研究和指导,为语言文字工作者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搭建汉语信息处理的资源平台,探索资源建设与汉语信息处理技术应用的结合点;推动语言文字知识库、各种语料库、“中华大字符集”等资源库的建设,对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进行深度开发利用并提供给社会使用,探索全国语言资源的共享机制;指导地方制定当地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规划,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三)加大对农村和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保证工作的均衡发展  1.重点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普及普通话工作。形成加强农村和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的整体思路、规划;加强对农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农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达标率;继续开展少数民族教师语言文字培训,建立培训基地,完善培训课程与教材体系,开展远程教育,逐步扩大培训规模;有计划地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普通话培训,为主要劳务输出省份送教下乡。  2.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有基础意义的规范标准,确保因特网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数据的传输、共享与信息安全;加强少数民族术语规范化工作;组织制定少数民族人名、地名汉字音译转写和拉丁字母转写规范;加快少数民族文字基础软件、通用软件开发和统一平台建设;支持传统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建设。  (四)密切关注、积极引导社会语言生活,维护语言文字主体化与多样性的和谐统一  1.加强监测、研究,引导、服务社会语言生活。加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的建设,根据需要筹建若干重要领域的应用语言学研究基地,做好语言国情的调查研究,积极引导语言生活向和谐的方向发展;参与、支持盲文、手语的推广与规范化工作;关注双语教学及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与发展,围绕濒危语言的抢救、保护,开展调查和立项、研究工作;密切与港澳台地区在管理、信息、科研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定期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绿皮书。  2.在汉语国际传播整体战略中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参与汉语国际传播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工作;参与组织相关规范标准、应用研究、教材、测评体系攻关;加强与有关国家、团体的沟通,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强化行政推动,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国家语委决策指导和协调功能,加强对委员单位工作的指导推动和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支持相关科研出版机构和学术团体积极开展工作,推动学术交流、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作机构建设和干部培训、交流,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的激励机制,为语言文字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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