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和产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我司现对各地高职高专院校校企合作情况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请你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本地各高职高专院校,按照调查问卷(见附件)的要求,如实填报开展校企合作的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尚未开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可不报送有关材料。调研的结果不作为对被调查学校的评价依据。请你单位于2006年11月15日前将汇总的本省各校调查问卷和总结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报至我司,并同时发电子稿至zhongxin4321@126.com。 联系 人:王成方 林 宇 联系电话:(010)66096232 联系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100816) 问卷下载地址:www.tech.net.cn或www.hvetedc.edu.cn 附件 附件一 高职高专院校校企合作情况调查问卷 附件二 高职高专院校校企合作典型案例调查问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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