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教育部简报[2007]第66期(增刊)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2:16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近些年来,各地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北京市高度重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明确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目标任务、方式方法,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制订支教相关优惠政策等。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听取市教委对此项工作的汇报,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方案;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出席2005年、2006年的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欢送大会并做重要讲话。近两年来,北京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共选派2000余名城镇中小学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同时派出2500名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兼职支教。  上海市积极开展市区与郊区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市区与郊区县签署教育对口合作交流协议书,开展为期3年的教育对口合作。同时,大力开展中心城区中小学教师到郊区农村学校支教、郊区中小学教师到市区学校挂职锻炼工作。为规范支教工作的管理,市教委制定“支教人员守则”、“组长工作职责”、“支教人员请假制度”、“区县教育局选派和管理支教工作规定”等。目前,共有707名城区中小学教师分赴郊区农村学校支教,183名有培养前途和发展后劲的郊区中小学教师和校长选派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30多位城区中小学特级教师到郊区农村学校举办培训讲座60多场次,指导农村学校开展校本培训60多场次。  天津市2005年起建立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帮扶制度,将6个市区及市教委直属学校与12个农村区县结成对口帮扶关系,组织城市百所中小学对口支援农村百所中小学,通过对口帮扶和对口挂钩支援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联合协作体。为保障对口帮扶工作的落实,市教委设立专项经费,建立支教津贴、补贴制度。由城区到农村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干部、教师,均与当地教师一样,享受农村边远工作津贴、补贴政策(浮动一级工资);对选派到农村学校的人员每月享受300元的生活补助和200元的交通补贴;对到农村地区举办讲座的特级教师每次补贴500元;对受援的农村百所中小学校每年给予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用于受援的组织落实工作。  江苏省实施“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在苏南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遴选千所优质学校、万名骨干教师,与苏北农村千所薄弱学校开展“校对校”结对帮扶工作。省财政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对参与“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的支教学校每校每年补贴4万元,每年共投入4000万元,4年总投入将达到1.6亿元;同时,加大支教教师优惠政策支持力度,对支教教师每月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助费和报销探亲差旅费等;省教育厅每两年对支教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表彰,给予适当的奖励;支教一年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在参评省、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以及晋升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目前,全省1000所中小学(其中初中463所、小学537所)对口支教工作积极开展,3000余名城镇教师分赴农村学校开展支教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自2006年起,组织实施“百人千场”名师送教下乡活动,组建了有250名骨干教师参加的专家名师讲学团,计划用三年时间,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上千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到目前为止,开展送教活动14次,足迹遍及9个市的20个县(市、区);选派名师88人,开示范课177节,涉及12个学科;选派专家57人,其中教授28人、副教授21人、继续教育专家8人,举办专题报告会144场。同时,各地、县组织名师84人,开示范课84节,举办专题报告会405场,参加培训的农村教师总人数达8万余人次。  广东省2004年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一是建立珠江三角洲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市对市”教师对口交流制度;二是建立地级以上市区域内的“县对县”教师对口交流制度;三是建立县(区)内的“校对校”教师对口交流制度。2005年,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联合制订《广东省“教育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实施办法》,决定每年从珠江三角洲地区选派50名左右的中小学骨干教师、30名左右的中小学校领导和20名左右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到全省50个山区县学校和教育局挂职服务,支援山区县教育工作。  湖北省实施“两项计划、一项工程”,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一是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建立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的交流机制。目前已安排39个湖北名师及所在学校对口援助39个农村县(市),组织7个特级教师讲学团赴农村县市巡回讲学,组织21589名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定期支教。二是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建立农村教师提高培训新机制。从2005年起,省教育厅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款,组织2万名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校长到武汉高校免费集中培训,2005年-2006年,全省共培训36563名农村乡镇中小学教师、4190名校长,共计40753人,5年将培训10万人。三是实施“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中学任教,服务期三年。2004年以来共选聘6548名(包括2007年已签约的2903名)应届高校毕业生,派到全省70多个县(市、区)农村学校任教,有力地提升农村学校教师整体水平。  河南省从2005年起实施“两项工程”,大力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实施“城乡对口支援的百千万工程”,每年确定100个乡镇、1000所农村学校由城镇学校进行对口帮扶,省、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培训10000名骨干教师。二是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省教育厅每年拨出专项经费1000万元,专门用于培训农村骨干教师。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学校对口帮扶工作,专门召开现场会推广安阳市的经验做法;各地也通过现场交流、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同时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依托《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河南广播电台等地方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城乡教育对口支援的重要意义;在《河南教育》、《教育时报》等教育报刊上开辟专栏,广泛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大讨论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从1996年起一直坚持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并积极探索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支教工作:一是从自治区直属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和机关单位选派管理人员、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干部进驻到贫困地区的农村薄弱学校支教,支教时间为1—2年。二是由城镇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结成“对子”,建立较固定的对口支援关系,进行全方位、全学科的帮扶。三是自治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农村薄弱学校“挂钩”,定点对口援助,以硬件帮扶为主,解决薄弱学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开展“扶贫助学”支教工作,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以多种方式资助农村学校的贫困生完成学业。五是认真做好广东省对口帮扶受援工作。  四川省从2000年开始,确定成都、绵阳等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9个市对口支援甘孜、阿坝、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从地域上确立了“一对一”或“几对一”的对口支援关系,全省共选择办学条件较好的1568所内地中小学与三个民族自治州的1514所学校结成“一对一”支援对子, 33所高校与“三个民族自治州的33所大中专院校结成帮扶对子,从机构和组织上保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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