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经费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3-7-11 0:42:01   【优易学:中国教育门户网】   资料下载   网上书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省属有关高等学校:  我司主持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全部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年度的科研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经费拨款(附表1)  1、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  (1)200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60%拨款。我司将在2008年对这些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通过中期检查的2004年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二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30%拨款。  (3)《儒藏编纂与研究》重大课题后续拨款100万元。  2、重点研究基地2006-2007年度建设经费  (1)239个由教育部资助经费的基地重大项目,一期各拨款7万元。我司将在2008年对这些基地重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后续拨款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确定。  (2)112个依托部属高校的重点基地,各拨付图书资料费和会议费10万元。  (3)14个教育部与各省共建的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批准一个重大项目,教育部资助各3万元。  3、“繁荣计划”经费是《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各高校要加强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财教[2001]214号)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  二、社科规划基金和博士点基金经费拨款(附表2)  1、2006年批准立项的各类项目经费  (1)2006年批准立项的社科研究一般项目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经费,按批准经费的80%拨款。  (3)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党建、稳定、网络)委托研究项目,按立项经费全额拨往项目第一牵头单位。立项通知详见教思政司[2006]39号文,项目具体管理工作由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  2、名刊工程第二批入选期刊,一期经费各10万元。  3、今年通过结项的一般项目后续拨款,为每个项目立项经费的10%。本次结项审核未通过或未申请结项者,请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申请结项。  4、2001年度、2004年由我部资助经费的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二期经费各3万元。  三、第四届社科研究优秀成果奖奖金拨款(附表3)  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著作类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1万元、4000元、2000元;论文类、研究咨询报告类的奖金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  四、注意事项  1、上述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直接拨至各高校财务计划内账户,并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  2、各地方高校和其它部委高校在本通知上网后三日内,将本单位计划内账号、户名、开户行等,以及负责经费的社科研究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速告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服务中心,并电话确认是否收到。联系人:钱选;电话:010-58809876,58803011(传真);E-mail:qianx@bnu.edu.cn。    关于下达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经费的通知(附件)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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