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一般项目立项及第一期拨款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各单位申报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度一般项目的立项及拨款情况,详见附件1。第一期经费按批准经费的50%拨款。有关立项及拨款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www.sinoss.net)查询。 课题立项经费由我部财务司直接拨付到学校计划内账户。请地方高校和其他部委高校在本通知上网后三日内,速将本单位计划内账号、户名、开户行等内容告知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服务中心。 2006年度一般项目的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我司将于2008年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第二次拨款待中期检查后拨付。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您申报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中设计的研究内容及研究计划开展项目研究,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按照规定,所有出版或发表的项目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成果”字样和项目批准号,否则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不予通过。 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钱选。 电话:010-58809876,58803011(传真)。 E-mail:qianx@bnu.edu.cn。 附件: 教育部社科研究2006年度一般项目立项及拨款一览表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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