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将驻邯郸四所省属高校合并组建多科性新大学的函》(冀政函[2002]6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新组建本科院校校名问题的请示》(冀教发[2003]49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现对河北建筑科技学院、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河北建筑科技学院、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河北工程学院,同时撤销原三所学校的建制。 二、河北工程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该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其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尽早实现实质性合并,优化校内资源配置,同时科学进行总体规划,加大投资力度,加强专业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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